MySQL 9.0 发行说明
只要分区表使用相同的分区方案,并且结构相同(除非有明确允许的例外情况,请参见 第 19.5.1.9 节,“在源和副本上具有不同表定义的复制”),复制在分区表之间是支持的。
通常不支持在分区方案不同的表之间进行复制。这是因为直接针对分区操作的语句(例如 ALTER TABLE ... DROP PARTITION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在源和副本上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源上的表已分区,但在副本上没有分区,则在源的副本上针对分区操作的任何语句都会在副本上失败。当副本上的表已分区,但在源上没有分区时,直接针对分区的语句无法在源上运行,否则会导致源上的错误。为了避免停止复制或在源和副本之间创建不一致,请始终确保源上的表和副本上复制的相应表以相同的方式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