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 8.4 参考手册  /  存储对象

第 27 章 存储对象

本章讨论存储数据库对象,这些对象是根据存储在服务器上的 SQL 代码定义的,以便稍后执行。

存储对象包括以下对象类型:

  • 存储过程:使用 CREATE PROCEDURE 创建并使用 CALL 语句调用的对象。过程没有返回值,但可以修改其参数供调用者稍后检查。它还可以生成要返回给客户端程序的结果集。

  • 存储函数:使用 CREATE FUNCTION 创建的对象,其使用方式与内置函数非常相似。您可以在表达式中调用它,它会在表达式求值期间返回一个值。

  • 触发器:使用 CREATE TRIGGER 创建并与表关联的对象。当表发生特定事件(例如插入或更新)时,将激活触发器。

  • 事件:使用 CREATE EVENT 创建并由服务器按计划调用的对象。

  • 视图:使用 CREATE VIEW 创建的对象,当被引用时会生成一个结果集。视图充当虚拟表。

本文档中使用的术语反映了存储对象的层次结构:

  • 存储例程包括存储过程和函数。

  • 存储程序包括存储例程、触发器和事件。

  • 存储对象包括存储程序和视图。

本章介绍如何使用存储对象。以下部分提供了有关与这些对象相关的语句的 SQL 语法以及对象处理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