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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标识符长度限制

下表描述了每种标识符类型的最大长度。

标识符类型 最大长度(字符数)
数据库 64
64
64
索引 64
约束 64
存储程序 64
视图 64
表空间 64
服务器 64
日志文件组 64
别名 256(参见下表中的例外情况)
复合语句标签 16
用户定义变量 64
资源组 64

CREATE VIEW 语句中列名的别名将根据 64 个字符的最大列长度(而不是 256 个字符的最大别名长度)进行检查。

对于不包含约束名称的约束定义,服务器会在内部生成一个从关联表名派生的名称。例如,内部生成的外键和 CHECK 约束名称由表名加 _ibfk__chk_ 和一个数字组成。如果表名接近约束名称的长度限制,则约束名称所需的附加字符可能会导致该名称超过限制,从而导致错误。

标识符使用 Unicode (UTF-8) 存储。这适用于表定义中的标识符以及存储在 mysql 数据库的授权表中的标识符。授权表中标识符字符串列的大小以字符为单位。您可以使用多字节字符,而不会减少允许存储在这些列中的值的字符数。

MySQL 帐户名称中的用户名和主机名等值是字符串而不是标识符。有关授权表中存储的此类值的最大长度的信息,请参阅 授权表范围列属性